转发: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

2019-07-23 11:39:16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604)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工作年度考核

    ()考核对象

20152017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其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其中,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三)考核程序

1.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

725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企业入口)进行在线填报。

2.市局组织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国家局备案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报送至国家局备案。考核结果按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次。

3.市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

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中,按照名额要求推荐4先进个人至国家局。

(四)提交材料

1.企业考核在线填报提交材料

1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2)优势/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扫描件,在线报国家局备案);

3)优势/示范企业建设工作进展(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扫描件,在线报国家局备案)。

2.企业考核纸件提交材料

1)《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

2)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3)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进展;

4)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情况一览表;

5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7)国家标准《企业知识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通过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与辅导机构签订合同复印件。

3.先进个人推荐材料

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根据考核成绩另行通知。

请于726日前,将考核材料纸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1210室,电子件(PDF格式)报送指定邮箱。

    二、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工作年度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13年度和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见附件9)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见附件10),请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名单详见附件4

(二)复核内容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7)、《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8)文件要求开展复核申请及填报工作。

1.优势企业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通过优势企业复核。

2.示范企业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通过示范企业复核。

(三)复核程序

1.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

725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企业入口)进行填报。

2.市局组织复核评审并报送至国家局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复核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将复核评审情况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3.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名单

国家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国家局确定保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开展新一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资格,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报送材料

1.优势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见附件5);

2)优势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3)相关证明材料。

2.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表一、表二(见附件6);

2)示范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3)相关证明材料。

726日前,将复核材料纸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1210室,电子件(PDF格式)报送指定邮箱。  

  人:王      联系电话:5077902

         汤红军                    5077981

电子邮箱:3352843637@qq.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名单

 2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

 3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复核名单

 5.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

 6.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

 7.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8.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9.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10.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3附件.doc

3附件_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考核名单.doc

3附件_附件2: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docx

3附件_附件3:2018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3附件_附件4:国家示范优势企业复核名单.doc

3附件_附件5: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书.docx

3附件_附件6: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书.docx

3附件_附件7: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

3附件_附件8: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x

3附件_附件10: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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