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2019]117号)精神,现开始受理我区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并获得2019年市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实际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作为计提依据,在市级研发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60%予以扶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海沧区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表》(电子文档填报后打印);
2.厦门市科技局已拨付本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凭证(红头文件及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的或有不良记录的,不受理其研发费用补助申请。
2.同一年度一家企业只能申报“第十条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中的其中一项,其他扶持措施不受此限。
3.发现有不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要求的,或研发费用有核减的,参照市科技局做法,追回多拨付的研发费用补助资金。
4.申报企业若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区工信局将收回全额资助资金、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申报受理
1.第一批区级研发费用补助受理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0日;
请及时申报、办理,逾期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区工信局将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及收款收据同时提交。如采用快递报送材料,请用EMS或顺丰。
受理地点: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0室
受理电话:6800902
联系人:陈玉梅
2.后续批次将根据市级研发费用补助的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
1.海沧区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表(模板)
2.收款收据(模板)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