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市监知保〔2019〕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构建营造公平公正知识产权营商环境,降低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高我市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根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积极鼓励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合法维权行动,并组织2019年第二批专利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厦门市注册的诚信企业和厦门市户籍的守法公民;
(二)专利维权经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三)专利维权结案且未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以及未获得过资助的胜诉案件当事人;或为企业涉及较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和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专业知识辅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委托代理等智力援助服务的专家、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
(四)所涉资助事项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0日前
三、申报方式
登录: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在线业务-维权援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xm12330.com/ view/pc/rights_assistance.html。
四、申报材料要求
网上申报专利维权援助资金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填报相应内容和上传下列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的扫描资料:
(一)《厦门市专利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人身份证;
(三)专利证书全文本;
(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信用承诺书;
(六)相关专利维权资料,含:维权项目事由资料、维权合同原件、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提供智力援助的证明、支出的费用清单(仅含诉讼费、代理费)等。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前网上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补助标准
根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章第十四条的规定,专利维权援助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实际总支出额,给予最高50%的援助,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
专此通知。
附件: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联系人:张国荣 电话:5327607 吴云玲 电话:507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