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椐《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要求,现就落实我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思明区2018年度纳税超500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市级(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在社平工资2倍(含)以上,缴交社保满三年的人才。
二、奖励标准
每个名额一次性补贴3万元。
名额分配标准如下:
1.企业2018年度纳税超过500万元(含),给予企业10个人才补贴名额;
2.企业2018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含),给予企业15个人才补贴名额。
三、申报材料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所获得的市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
4.企业人才奖励汇总表(附件2,申报时除提交纸质版表格外,还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
5.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费缴纳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6.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申报企业统一汇总提交);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属街道审核后报送科信局。思明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扶持资金申请表,所属街道意见经办人填写:经核对,该企业属我街道企业。签名、时间。负责人填写:同意、签名、时间。
四、申报要求
相关补贴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至区科信局。对于符合本条款补贴条件,又符合市、区同类型人才政策支持条件的人才,资金补贴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
五、申报时间
企业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财经办,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郑 敏
联系电话:5880913
地 址:厦禾路1036号梧村大厦五楼501-8室
文章来源: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