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次质押贷款补贴全部由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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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1.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划分; 2.2019年7月1日—2020年2月29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已实际放款。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1.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之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已还清贷款的项目; 3.同一笔贷款项目未获得过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区级)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4. 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材料
(一)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1.《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申报表》; 2.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放款凭证; 4.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 5.相关服务合同及担保费发票、保险费发票、评估费发票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6. 申请主体资格证明。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 填写《厦门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资料: 1. 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第1页); 2.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或注销通知书; 3.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 4. 银行借款、还款及利息支付清单及凭证; 5.申请主体资格证明。
三、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3月12日前将电子件先行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网上通过后根据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申报前请加入qq群咨询:
“202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群”号码:489227032
“2020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号码:1061393341
贴息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网址见: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统一进群咨询)。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审查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说明理由;
发文通知核拨贴息资金。
五、有关要求
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列为失信名单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万莉
联系方式:2215976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10室
邮箱:xiamenips@126.com
附件
来源: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