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0-03-10 11:24:32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翔安区委、翔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科技创新为突破 全面推进工业经济持续增效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委〔2016〕72号),第三条:着重培育发展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对新引进或企业获得、重新(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资金补助。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3月24日工作日期间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报材料

  (一)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收款收据1份(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区行政中心(区政府)8号楼4楼409室

  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0592-7880523

  附件:收款收据模版

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收款收据模板.doc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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