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精神,经前期申报条件核查、信用调查,认证机构资质核查和集体研究,我局决定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认证的单位进行补贴。具体补贴金额见附件1。
请相关单位根据补贴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附件2),并于9月23日17时前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室,收据务必盖单位财务章或企业公章,由财务主管或负责人对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有效。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汤红军 吴鲤源
联系电话:0592-507798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2019年度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
理规范》认证企业补贴金额汇总表
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18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_附件1:厦门市2020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单位补贴金额汇总表.xls
·附件_附件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doc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