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刚刚过去的2月,厦门市小微企业迎来了首个纳税申报期。
“申报即享受”,是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一大特点,也是这个申报期里享受到减税“真金白银”的纳税人的共同感受。
新政中频繁出现的词——“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很多纳税人表示搞不清。这三者是一回事吗?一起来了解!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的界定
行业 | 中小微型企业划定界限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农、林、牧、渔业 | 营收<20000万元 | 营收≥500万元 | 营收≥50万元 | 营收<50万元 |
工业 | 人员<1000人 | 人员≥300人 | 人员≥20人 | 人员<20人 |
或营收<40000万元 | 且营收≥2000万元 | 且营收≥300万元 | 或营收<300万元 | |
建筑 | 营收<80000万元 | 营收≥6000万元 | 营收≥300万元 | 营收<300万元 |
或资产<80000万元 | 且资产≥5000万元 | 且资产≥300万元 | 或资产<300万元 | |
批发业 | 人员<200人 | 人员≥20人 | 人员≥5人 | 人员<5人以下 |
或营收<40000万元 | 且营收≥5000万元 | 且营收≥1000万元 | 或营收<1000万元 | |
零售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5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营收<20000万元 | 且营收≥5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交通运输业 | 人员<1000人 | 人员≥300人 | 人员≥20人 | 人员<20人 |
或营收<30000万元 | 且营收≥3000万元 | 且营收≥200万元 | 或营收<200万元 | |
仓储业 | 人员<2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20人 | 人员<20人 |
或营收<30000万元 | 且营收≥10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邮政业 | 人员<1000人 | 人员≥300人 | 人员≥20人 | 人员<20人 |
或营收<30000万元 | 且营收≥20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住宿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营收<10000万元 | 且营收≥20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餐饮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营收<10000万元 | 且营收≥20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信息传输业 | 人员<20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营收<100000万元 | 且营收≥1000万元 | 且营收≥100万元 | 或营收<100万元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营收<10000万元 | 且营收≥1000万元 | 且营收≥50万元 | 或营收<50万元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收<200000万元 | 营收≥1000万元 | 营收≥100万元 | 营收<100万元 |
或资产<10000万元 | 且资产≥5000万元 | 且资产≥2000万元 | 或资产<2000万元 | |
物业管理 | 人员<1000人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0人 |
或营收<5000万元 | 且营收≥1000万元 | 且营收≥500万元 | 或营收<500万元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或资产<120000万元 | 且资产≥8000万元 | 且资产≥100万元 | 或资产<100万元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人员<300人 | 人员≥100人 | 人员≥10人 | 人员<10人 |
可根据上表核对自己的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也就是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标准
1.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额不超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300人。(从业人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人数)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从增值税这个角度来分的,为的是区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两种计税方法的核心在于进项税额能否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
按照目前的标准,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无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后,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了。
【总 结】
小微企业是为了统计国民企业经济,国家统计局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进行划分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上的概念,需要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上的概念,需要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大家都了解了吗?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税总发〔20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