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时间:2022-02-14 09:14:25 发布时间:2022-02-14 09:14:25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精神,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为线上形式,由企业登录“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系统”提交材料,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2.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21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
2.2021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pdf
附件2.2021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docx
(信息源自厦门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