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0:03: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2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第四季度火炬创新券兑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高新区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

  二、申报方式

  在2022年4月30日(含)之前通过“火炬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终审的订单,采取“线下申报”的申报方式。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将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和兑付项目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hjcxq@xmspk.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申请单位全称+2022年第四季度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以上两项材料通过审核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在2022年5月5日(含)之后通过“火炬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终审的订单,采取“网上申报”的申报方式。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通过“火炬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https://cxq.xmtorch.cn/)在线填报兑付申请表,并上传每个订单的相关证明材料。线上材料通过审核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1日-10月29日。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0592-5380731;

  2.业务指导部门:创新创业处,0592-5380136。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电话:0592-5380731,0592-5380874。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以下1-4项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

  2.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附件2);

  3.对应的发票和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

  4.服务合同及服务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向高新区管委会开具的发票或收款收据(在兑付或奖励申请通过审核后按要求提交)。

  注:采取“网上申报”的申请单位,第1、2项材料可从系统下载打印。

  (二)发票和收据要求

  1.开票要求:服务机构须按每一单服务的兑付金额(创新券抵扣部分),逐单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具发票,并备注服务订单号;当次申请超过5笔订单的,可合并兑付金额开具一张发票,并附带财务系统的开票清单。

  2.收据要求:商事登记和税收入库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的服务机构可申请当期创新券兑付金额20%的奖励,服务机构按奖励金额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

  六、相关附件

  附件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附件2: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

  来源: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附件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docx
·附件2: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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