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方案的通知

2022-11-04 13:14:20

各企业、服务平台: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及经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第一年)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及管理提升,特制定以下服务方案。

  一、服务内容

  (一)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对经工信部批准的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附件1),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安排使用,并参与年度绩效考评。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

  (二)对“小巨人”企业提供对口服务

  对经工信部批准的第二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3家,以下简称“对口服务平台”,附件2),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由平台运营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10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展开点对点对接服务,统筹对其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开展对接服务。企业享受相关深度服务方案免费。

  二、服务流程

  (一)资金兑现

  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向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对口服务平台先行兑现奖补资金。

  (二)服务开展

  1.重点“小巨人”企业于2022年11月9日前登录“慧企云”服务商城(网址:https://fw.xmsme.cn/),进入“专精特新服务专区”,根据实际需要点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在线申请,服务机构线下联系对接企业,对接成功则签署线下服务协议;对接不成功,则线上订单自动废弃。重点“小巨人”企业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放弃及对接不成功的名额统筹安排给其他“小巨人”企业。

  2.其他“小巨人”企业可于2022年11月10日起登录“慧企云”服务商城(网址:https://fw.xmsme.cn/),进入“专精特新服务专区”,根据实际需要点选相应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在线申请,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服务机构按照企业申请时间顺序线下联系对接企业,对接成功则签署线下服务协议;企业需求对接不成功,则线上订单自动废弃,名额给予下一顺位企业。名额用完为止。

  3.对接成功后,经双方协商,由服务机构与成功对接的企业共同签订服务协议后组织实施;服务协议签订需在此方案发布后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

  注:三项平台服务不冲突,可同时享受。

  三、服务项目管理

  为做好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服务机构应将服务协议、服务活动过程、服务成果等通过文字或图片方式,定期上传“慧企云”服务商城(网址:https://fw.xmsme.cn/);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专项审计。

  申领服务的企业及提供服务的机构后续要配合绩效评估、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

  四、联系方式

  各企业、服务机构在实施过程中有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联系电话:2896792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2219231

  附件:

  1.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

  2.第二批重点“小巨人”对口服务平台名单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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