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目标,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2〕160号)确定的我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进行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标准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及奖励标准。对新确定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每家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及奖励标准。对新确定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韦尔通(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容大合众(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厦门力巨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蒙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汉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物之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厦门绵羊抗疲劳垫有限公司、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同年度同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企业名单及奖励标准。对2022年度同时被国家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厦门亿芯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四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按照“同一年度中,对同一企业同一类别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每家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因上述企业被确定为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经费(10万元)已于2022年11月发放,本次每家企业再给予奖励1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请上述企业于2023年2月10日前登陆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做好信息填报及确认等工作。
(二)希望受奖励的企业再接再厉,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定位,明确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印发建设工作方案。要持续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全过程,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