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 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3-06-16 11:20: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要求,我局开展组织推荐有关工作。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询、下载。为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厦门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考虑到推荐流程、系统操作等时间,请申报单位务必在网上填报截止日前至少一周与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工作人员联系)。

  二、项目申报咨询及对口业务部门

  1、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科技部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3)“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4)“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5)“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6)“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7)“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3、厦门市科技局对口处室及电话:

  高新技术处:2050107、2021812

  

 

 

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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