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2023年厦门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厦市监知〔2023〕8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2023年申报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资金补助的通知》(厦市监知〔2023〕32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局条件核查、会议研究和网上公示,决定给予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获取专利技术资金补助,具体企业名单和发放补助金额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根据补助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见附件2),并于11月16日17时前邮寄或送至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1211室(联系电话:5077982)。2023年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资金补助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填写并核对无误后,发至邮箱309542518@qq.com。
附件:1.2023年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补助金额汇总表
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模板)
3.2023年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资金补助企业信息汇总表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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