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6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现就组织开展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第三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人工智能、关键软件、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支持省内软件企业、产业数字化服务商、高校、科研机构等加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研发成果落地转化,推动重点软件产品和数字化应用场景示范推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或高校、科研机构,具备较好的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申报主体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有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商作为协作单位,组建联合体。
(二)申报的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实现预期产业化指标,具有较好的市场推广价值。
(三)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立项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自订立项目任务书起算)。每个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
(四)未完成前两批产业化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含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及信用报告(联合体需提交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三)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申报需提供);
(四)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书;
(五)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六)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七)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八)近三年相关申报领域发明专利证书;
*(九)参与标准制定相关证明材料;
*(十)近三年参与并完成验收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标*为可选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各地工信部门申报。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项目。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地工信部门盖章后(纸质胶装,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 鹏 0591-87430177
许溢凡 (数字化转型方向) 0591-87811359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8号楼306室
电子邮箱:rjfwy@gx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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