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2024-07-05 14:50: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及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企业“发榜”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

  请在厦门地区、行业内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拟请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

  1.网络申报。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http://xieshouxingdong.cn,需注册登录)填写《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见附件2,可选择是否公开企业名称)。

  2.报送纸质件。网络填报后,下载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7月11日前,报送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层创新创业服务部)。

  3.需求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需求的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中小企业“揭榜”

  (一)网络填报。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后,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揭榜”,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http://xieshouxingdong.cn,需注册登录)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二)报送纸质件。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3),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见附件4),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层创新创业服务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待国家公布“揭榜”名单后,将点对点通知“揭榜”成功中小企业尽快与“发榜”大企业建立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各企业应充分研判自身科研实力,积极参与“发榜”“揭榜”工作,深度参与产业链协同和大中小融通工作。

  (二)深化合作。“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2家“揭榜”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揭榜”中小企业不得是“发榜”大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应商等关联企业。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中小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三)政策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将给予管理提升、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支持;开展大中小融通创新对接活动,邀请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为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攻关和融资等优质服务。

  联系电话: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2896792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方式:221182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

  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4.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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