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7-18 16:50:59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创新提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4〕3号),我委将开展2024年度“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务入库归属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估值≥10亿美元(或70亿元人民币);

  3.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

  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估值≥1亿美元(或7亿元人民币);

  3.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

  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三)“种子独角兽”企业。截至2024年1月1日,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2.估值≥15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

  3.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

  4.独立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三、受理时间

  2024年7月15日—8月30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业务指导部门:创新创业处,0592-5380088;

  (二)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0室。

  五、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二)申报材料审查。火炬管委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合格汇总名单。

  (三)结果公示。火炬管委会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单位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告。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候选名单进行发布公告,确定认定名单。

  六、申报材料

  (一)《厦门火炬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申报申请表》;

  (二)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复印件;

  (三)2021-202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提供);

  (四)股权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证明(银行回单)、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_huangwh@xm.gov.cn。纸质版材料均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七、相关附件

  厦门火炬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来源: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认定申报材料.docx

收缩
  • 电话咨询

  • 0592-327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