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专家: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0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科计〔2019〕9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通知》(闽科监〔2020〕2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科资〔2021〕14号)等有关规定和科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建设,省科技厅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 (二)热爱科普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科普研究、创作、传播、策划、执行、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三)有较广的知识面,熟悉科普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科普发展现状和方向,专兼职从事相关科普工作累积满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不受年龄限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加科普评审、评估、咨询建议、指导分享等相关活动。 二、推荐方式和入库安排 (一)推荐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与对应评审、评选工作的专家,填写《福建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于3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二)入库安排 1.经省科技厅审核确认入库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专家本人,入库专家按照《福建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管理,承担相关业务,享受相关待遇。 2.入库专家需登录福建省科技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kjt.fujian.gov.cn/),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IndexPage.do),点击“基础支撑系统”-“注册引导”-“人员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材料提交成功后由我厅进行信息核对并添注标识,纳入对应专家库。入库专家已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将由省科技厅添注标识,纳入对应专家库。 三、其他事项 (一)《福建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可从省科技厅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epumail@kjt.fujian.gov.cn,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项目部)。 (二)表格信息填写正确,单位名称应使用正规全称不得简写,签字、印章等信息真实完整。 四、联系方式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魏垚静、黄滢锋 电话:0591-87871764、87834529 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林海清、周到 电话:0591-87862505、87833900 附件:福建省科普业务评选专家库专家备案表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