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7〕13号)、《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补充提交2018年度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实际发生费用证明的通知》(厦知〔2018〕79号)相关规定,现对资助申请日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8月9日(含)之前的通过审核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人予以资助。 请有关申请人(见附件1)开具收据(企业申请人和个人申请人模板不同,见附件2、3),务必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收据报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10室办理领取手续(可邮寄,请在封面注明“专利资助”字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填写《2018年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并按原格式电子版发至2175911315@qq.com,电子邮件请注明“申请人名称+专利资助”。 联系电话:0592-5077981、0592-2215976。 专此通知。 附件: 1. 2018年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实际发生费用资助名单 2.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企业申请人模板) 3.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个人申请人模板) 4. 2018年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信息汇总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2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 2018年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实际发生费用资助名单.docx
·附件2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企业申请人模板).docx
·附件3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个人申请人模板).docx
·附件4 2018年第二批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信息汇总表.doc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