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和《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7〕13号)精神,经前期申报统计、补贴方案意见征求、信用调查、补贴金额公示和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对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29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进行补贴,具体补贴金额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根据明确补贴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附件2),并于12月11日17时前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室,收据务必盖单位财务章或企业公章,由财务主管或负责人对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有效。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汤红军 吴鲤源
联系电话:0592-507798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