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年终盘点来了!思明区2019年惠企政策盘点,这些政策将影响2020年申报!

2019-12-17 11: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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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企业不得不看的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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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惠企政策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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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录(26项)

一、工业企业扶持

1.思明区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资奖励办法(厦思政办〔2018〕54号)

2.思明区工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厦思科信〔2018〕9号)

3.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6〕97号)

二、软件信息扶持

4.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厦思政〔2017〕55号)

5.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厦思委办〔2015〕61号)

三、影视会展扶持

6.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厦思委办〔2018〕54号)

7.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厦思政〔2017〕42号)

四、商贸企业扶持

8.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思政〔2018〕31号)

9.思明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2014〕17号)

五、建筑健康扶持

10.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思政〔2018〕45号)

11.思明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厦思委办〔2019〕50 号)

六、金融扶持

12.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办法(厦思政〔2017〕77号)

13.思明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7〕102号)

七、综合扶持

14.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厦思政〔2019〕67号)

15.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

16.思明区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意见(厦思政〔2019〕82号)

八、人才政策

17.思明区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优惠办法(厦思政办〔2018〕73号)

18.思明区鼓励规模企业引进人才激励办法(厦思政〔2019〕58号)

19.思明区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办法(厦思委办〔2018〕52号)

20.思明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办法(厦思委办〔2018〕41号)

21.思明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办法(厦思政办〔2017〕78号)

22.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厦思政办〔2019〕28号)

23.思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会展活动补贴办事指南(厦思人社〔2019〕3号)

九、平台、园区扶持

24.思明区扶持专业服务业平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3号)

25.思明区鼓励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海西金谷广场发展若干意见(厦思政〔2016〕92号)

26.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2014〕156号)


一、工业企业扶持

1.思明区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资奖励办法

(厦思政办〔2018〕54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纳入思明区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

扶持措施:对企业2018-2020年度完成工业产值的累计同比增量部分给予5‰的奖励,封顶100万元。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 5818265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

相关文件:思明区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资奖励办法(厦思政办〔2018〕54号)

2.思明区工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

(厦思科信〔2018〕9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纳入思明区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

扶持措施:对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300万元(含)的项目,采用事后补助方式,按其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5818265、5818339。

预计申报:2020年第二季度

相关文件:思明区工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厦思科信〔2018〕9号)

3.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厦思政办〔2016〕97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纳入思明区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5818381、5818339。

预计申报:2020年第二季度

有关文件:

1.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6〕97号)

2.思明区科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思明区质量技术专项奖有关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软件信息扶持

4.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

(厦思政〔2017〕55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3年

面向对象:思明区软件信息企业、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服务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 2668009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申报

相关文件:

1.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厦思政〔2017〕55号)

2.思明区引进和培育优秀软件信息企业六条措施实施细则(厦思科信〔2019〕8号)


5.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

(厦思委办〔2015〕61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思明区互联网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 2668009、2668015。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申报。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厦思委办〔2015〕61号)

2.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实施细则(厦思委办〔2015〕1号)


三、影视会展扶持

6.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厦思委办〔2018〕54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2年

面向对象:纳入思明区文化产业统计的影视企业及在思明立项拍摄制作的影视项目。

咨询部门:思明区文体出版局 5818499

申报时间:针对企业的扶持资金每年一季度集中申报,二季度集中兑现;针对影视项目的扶持资金及奖励每季度申报一次,下一季度首月集中兑现一次。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厦思委办〔2018〕54号)

2.思明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厦思文体〔2018〕37号)


7.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厦思政〔2017〕42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3年

面向对象:在思明区举办的经贸类展览与会议项目以及新入驻思明区的会展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2213715(会议);5959023(展览)。

申报方式: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向会展协会申报→会展协会组织评审→会展协会出据评估报告→区旅游局审批→企业出具收款收据→核拨奖励资金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厦思政〔2017〕42号)

2.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厦思政〔2017〕67号)

3.思明区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材料的通告

4.思明区旅游局关于会展业扶持奖励现场核查事项的通知


四、商贸企业扶持

8.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

(厦思政〔2018〕31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为注册、纳统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必须为纳入年度区、街考核的思明区企业)及商贸促消费活动主办机构,以及注册、纳统虽不在思明区,但在思明区有财力分配的商业场地业主(或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

咨询部门:思明区商务局 2667291。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集中受理申报。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厦思政〔2018〕31号)

2.《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9.思明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规定

(厦思政〔2014〕17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注册纳税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服务平台企业、专业服务企业等。

咨询部门:思明区商务局 2667450。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申报。

相关文件: 思明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2014〕17号)

五、建筑健康扶持

10.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厦思政〔2018〕45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3年

面向对象:注册纳统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建设局

预计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集中受理。

相关文件: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思政〔2018〕45号)

11.思明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厦思委办〔2019〕50 号)

政策执行:试行期3年

面向对象:纳入思明区大健康产业统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第三方服务和健康信息技术领域的经营活动的思明区企业、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

咨询部门:思明区卫健局 

申报时间:扶持资金每年办理一次,每年第二季度集中申报,第三季度集中兑现。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厦思委办〔2019〕50 号)

2.思明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厦思卫〔2019〕51号)


六、金融扶持

12.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办法

(厦思政〔2017〕77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思明区,并被纳入为思明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发改局 2667107。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相关文件:

1.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实施办法(厦思政〔2017〕77号)

2.《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13.思明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厦思政办〔2017〕102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思明区鼓励发展的主导产业以及其他有发展前景的产业,特别是创新金融、现代商贸、软件信息、旅游、会展、文化创意、体育、高端专业服务、养老、大健康等重点领域。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发改局 2667219。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相关文件:

1.思明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厦思政办〔2017〕102号)

2.思明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报指南(厦思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办〔2018〕2号)

七、综合扶持

14.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厦思政〔2019〕67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2年

面向对象:思明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成长型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财政局

相关文件

1.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厦思政〔2019〕67号)

2.《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15.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

(厦思政〔2018〕108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工商注册地、税属关系均在思明区,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 5880913

预计申报:2020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

相关文件:

1.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108号)

2.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实施细则(厦思科信〔2019〕1号)


16.思明区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意见

(厦思政〔2019〕82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思明辖区企业以及临夏市、临夏县、彭阳县户籍人员来厦创业就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人社局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相关文件:思明区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意见(厦思政〔2019〕82号)


八、人才政策

17.思明区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优惠办法

(厦思政办〔2018〕73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3年

面向对象:在思明区实习、就业或创业,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的台湾同胞。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是指以台湾青年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注册在(或迁入)本区并持续有效运营、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政策的各类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台办 5808611

申报时间:以每年的2月、5月、8月、10月接受申报,符合条件的30个工作日内给予兑现。

相关文件:思明区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优惠办法(厦思政办〔2018〕73号)


18.思明区鼓励规模企业引进人才激励办法

(厦思政〔2019〕58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注册纳税在思明区的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财政局

扶持措施:对在思明区注册和纳税的国有企业(指央企、省属国企、厦门市属国企、思明区属国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纳税总额(按照纳税大户统计口径,关联企业税收可合并计算)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其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财产转让所得产生的税收)达到5万元的在职员工(包括关联企业员工),每年按个人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有关文件:思明区鼓励规模企业引进人才激励办法(厦思政〔2019〕58号)


19.思明区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办法

(厦思委办〔2018〕52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注册纳税在思明区的总部企业和重点产业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667247

申报时间:每年6月上旬集中申报受理。

有关文件:思明区进一步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办法(厦思委办〔2018〕52号)


20.思明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办法

(厦思委办〔2018〕41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注册纳税在思明区的总部企业和重点产业企业。

咨询部门:思明区科信局 5818381、2667247

申报时间:由人才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

有关文件:

1.思明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办法(厦思委办〔2018〕41号)

2.思明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入库考核评级细则(试行)(厦思科信〔2019〕10号)

3.关于征集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通知


21.思明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办法

(厦思政办〔2017〕78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上的思明区居民。

扶持措施:符合条件人员实现就业,按3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累计不超过三年。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人员于每月1-10日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审核后于当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街道。

有关文件:思明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办法(厦思政办〔2017〕78号)


22.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

(厦思政办〔2019〕28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思明区户籍失业人员;思明区户籍就业人员、思明区户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在思明辖区用人单位就业的来厦务工人员。

咨询部门: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5863055

有关文件:

1.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厦思政办〔2019〕2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23.思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会展活动补贴办事指南

(厦思人社〔2019〕3号)

面向对象:在厦门市思明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经厦门市(或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扶持措施:根据会展活动参会企业数量,给予申报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出最高3万元或5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其中参会企业达到100家的最高补贴3万元,达到200家的最高补贴5万元。全区每年补贴该类活动不超过20场,每家企业每年限申报两场。

咨询部门: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5863067

申报时间:申报企业须在会展活动开始举办一周前,将活动方案提交到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备案,并在会展活动结束三个月内将材料提交到该单位审核。

相关文件:思明区人力资源服务业会展活动补贴办事指南(厦思人社〔2019〕3号)



九、平台、园区扶持

24.思明区扶持专业服务业平台发展办法

(厦思政〔2018〕3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面向对象:在思明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平台实际购买专业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在思明区注册纳税、独立核算、入驻平台且规范运作的专业服务机构(含市直属企业在思明区的分支机构);在平台举办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市属、区属机构,思明区纳税企业等相关单位。

咨询部门: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2100660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在交易完成或活动结束后向平台管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平台管理单位提出兑现意见,经区商务局审核、区财政局核准,报区政府审批后予以兑现。扶持资金每季度集中兑现一次,为下一季度首月。

相关文件:思明区扶持专业服务业平台发展办法(厦思政〔2018〕3号)


25.思明区鼓励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海西金谷广场发展若干意见

(厦思政〔2016〕92号)

政策执行:有效期5年

面向对象:购买并入驻观音山海西金谷广场写字楼、每1000平方米每年实际缴纳的地方级税收达200万元(原注册在思明区的企业,每1000平方米每年实际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比购房前一年度的增量达100万元)的企业。  

扶持措施:自购房第三年起5年内,营运中心所购买的写字楼每1000平方米每年实际缴纳的地方级税收达200万元时,按照其对区级财政贡献的以下比例给予奖励:第一年70%、第二年70%、第三年60%、第四年50%、第五年40%;原注册在思明区的营运中心,所购买的写字楼每1000平方米每年实际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比购房前一年度的增量达100万元时,按照其对区级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以下比例给予奖励:第一年80%、第二年80%、第三年70%、第四年60%、第五年50%。 

申报方式:扶持政策兑现手续实行跨年办理。营运中心可于每年3月份起,按照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向税收所属街道申请兑现扶持政策;经街道、开元国投公司、区财政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后给予兑现。

相关文件:

1.思明区鼓励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海西金谷广场发展若干意见(厦思政〔2016〕92号)

2.解读《思明区鼓励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海西金谷广场发展若干意见》



26.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

(厦思政〔2014〕156号)

政策说明:政策已到期,仅供参考。新政策正在征求意见中

面向对象:注册入驻龙山文创园、纳税在思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运营商(租用园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用于经营文创产业项目的运营主体)和园区内产权清晰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土地的业主等。

扶持措施(摘选):

①对已入驻及新注册或思明区外新迁入园区的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营业额的1%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注册或思明区外新迁入园区的上述两类业态企业,租用园区内办公用房且签订租期二年以上的,再给予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园区内举办对区域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化的文化创意活动(如节庆、赛事、论坛等)的,经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一次性给予活动主办方相关推广、组织等费用补贴20-50万元。

③园区内文创企业或项目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的,属国际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属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申报方式:对企业的扶持原则上一年申报办理一次(如企业提前达到扶持条件,也可分批申报办理),由龙山文创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申请初审。

相关文件:

1.思明区鼓励扶持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若干规定(厦思政〔2014〕156号)


温馨提示:

文章所列政策均可登录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xmsme.cn)查阅。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请以2020年申报通知发布为准。

资料来源:思明区人民政府网。


信息来源:厦门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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