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8〕57号)、《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厦知〔2019〕6号)相关规定,将对通过审核且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未被提出异议的第二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补贴申请人予以补贴发放。
请有关申请人(见附件1)开具收据(模板见附件2),务必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收据报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10室(吴霞收)办理领取手续(可邮寄,请在封面注明“托管”字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填写《第二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并按原格式电子版发至2175911315@qq.com,电子邮件请注明“申请人名称+托管”。
联系电话:0592-2215976。
专此通知。
附件1 第二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拟补贴企业公示名单.docx.docx
附件3第二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信息汇总表.docx.docx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