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海政〔2019〕117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0年第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厦科高〔2020〕11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及补充拨付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厦科高〔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我区2020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且获得2020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市级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海沧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电子文档填报后打印);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0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复印件1份);
3、收款收据。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为2020年度获得市高认定的企业。
2.若市高认定后由其他区迁入我区,尚未在其他区领取过相应奖励的,可列入海沧区2021年第一批市高核查企业,经核查且符合备案要求后,向我区申请市高认定奖励。
五、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8日
2、请相关企业及时申报、办理,逾期未申报的转入下一批次受理;材料可采用快递报送也可直接报送到区政府主楼1320。
3、联系人:卓佳璇 6800902
报送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20室。
六、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若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区工息局将收回全额资助资金、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海沧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模板)
2.收款收据(模板)
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