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和《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厦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热情,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厦市监知〔2021〕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相关申请单位(个人)申请,通过材料初审、信用查询、资金查重、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近期我局拟对2021年度专利资助费用予以发放。
请相关申请单位(个人)(见附件1)开具收据,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收据送达我局办理领取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开具收据和办理领取手续注意事项:①企业/单位申请人和个人申请人模板不同,详见附件2和附件3;②主要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并在封面注明“专利资助”字样;③收款人账户名、收款帐号、开户行必须与网上申报系统(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专利资助模块)填报的信息一致,如遇极其特殊情况请先联系我们。
收据寄送地址及联系电话: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1209室,王婷,0592-2699069、5077981。
专此通知。
附件1 2021年度厦门市专利资助发放名单0823.pdf.pdf
附件2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企业 单位申请人模板).docx
附件3 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个人申请人模板).docx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