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2023年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拟补助金额的公示

2023-10-27 15:15:55

依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2023年厦门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厦市监知〔20238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2023年申报专利供需对接活动资金补助的通知(厦市监知〔202333号)精神,我20239月份启动了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资金补助事项,决定对开展常态化专利供需发布对接服务,自20231月1日起累计发布专利转让、许可信息3000条以上,撮合厦门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上述来源的专利交易达10件以上且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的服务机构进行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实付交易金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经我局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了条件核查,现将2023年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拟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具体拟补助d的服务机构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凡匿名提出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贻林 张晓慧联系电话:5077982,地址: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1209室

附件:2023年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拟补助金额汇总表

附件下载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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