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3〕9号),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大鹏云创数字产业园”等10家单位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将“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创新创业学院示范基地”等53家单位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1、2),并予以授牌。 希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完善孵化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市场适应能力,源源不断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希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加强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助力科技型企业和创客团队发展壮大,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2.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名单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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