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现认定厦门斯玛特工贸有限公司等619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特此通知。
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科技部门,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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